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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婚姻中房产那点事,说清了,避免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事再发生

[日期:2025-08-18]   来源:贝特网  作者:贝特网   阅读:65次[字体: ]

 婚姻本来是两个人两情相悦,走到一起,现在却已经演变成以男女方为代表,各自背后一票队伍关于彩礼、房产的角力、博弈,也因之发生一系列让人眼花缭乱的精彩剧目。

关于彩礼、嫁妆的由来,历史太远,查不清了。
但我感觉,彩礼是男方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,对女方表达的一种态度,对女方父母对女方养育之恩的谢意,毕竟,养了二十多年的女儿,从此离开家门,到另外一个家庭生活,对女方父母生活、情感的一种慰藉。
而嫁妆则是女方父母对女儿的一种维护、重视,给女儿在男方家生活时的一种经济底气,博得男方家重视的一个基础,嫁妆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。
若男女双方家庭真的为了男女双方生活情感好,并不会因为婚姻而让两个家庭发生大的经济危机,因为危机的后面是一地鸡毛,必然也会影响到男女双方的生活及另外一个家庭。最终没有谁能好到哪里去。
而婚姻中关于房产,在现在的经济环境中,是家庭财产中最大的一项,是男女双方都比较关注的事,所以男女双方及背后的家人都会为了子女的幸福、为了自己一方的利益,多番考究,做出安排。
至于婚后买房,无论双方父母是赠与也好,是借款也好,相信双方都会做出妥善安排,问题不大。看网上的案例,最大的问题集中在婚前房产,更是集中在是否给女方加名。
关于这一点,相关法律及实际操作,发生过一定的变动。最早的时候,加上一方姓名,离婚时分一半,这是当时的观点,所以那时男人离婚都要扒几层皮。正是关注到这一点,后来发生了变更,不以单纯的房产证上的名字确认权利,而以出资确定,这又导致了虽然加上名字,但女方仍有可能得不到财产,这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。共同生活多年,为了家庭做出较大贡献,但离婚时却得不到什么财产补偿。所以,法律规定又发生了变化,也就是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二)》。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二)》,对于婚前房产,无论是女方加名,还是约定共有,在离婚时法院都会结合给予目的,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、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、离婚过错、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,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,并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。
简单的说,现在的裁决标准不是简单的有名无名,而是从婚姻关系存续时间、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、离婚过错、对家庭的贡献大小等多个方面出发。
所以,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双方当事人及家属若明白这点,就不会因为一个加名与否、加名早晚而把事情越搞越糟,轰动全国。
对于真正的婚姻双方,加名与否,加名早晚并不重要,真正属于你的,法律会赋予你。对于别有用心的人,有你名,但你并不是想着长久共同夫妻生活,而是冲着对方的婚前房产来的,扭头就离婚,分割房产,好吧,可能会给你一点,但也了了,想凭此发家致富,你想多了。你的行为将被写入判决书,在信息相对透明的现代,你能一直找到下家吗?你在用你一生的婚姻幸福去赌。
我们祝福相恋的男男女女,我们也祝福不得已通过中介相亲的男男女女,但我们鄙视那些妄图通过婚姻谋取不当利益的人。
同时忠告相恋中的人,在确定步入婚姻殿堂之前,对另一半做个深入的调查了解,这是对自己负责,对婚姻负责,也是对对方负责。不然扭头发现问题再离,您玩我呢!
爱情是美好,婚姻是幸福的,但那是在您瞪大了眼睛精心挑选之后。婚前精心挑选,婚后努力忍受,这就是生活,这是一名执业多年的婚姻家事律师的建议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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